“搬运”已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组成侵权吗?(以案说法)

发布日期:2024-12-21 15:44    点击次数:134

“搬运”已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组成侵权吗?(以案说法)

  【案情】林某在公众号发布了一篇著作,文中附有北京某企业的托福名单,名单里虽对姓名作打码惩处,但院校、专科与学历信息未打码,杨某的关联信息也在其中。著作天然对杨某姓名作了打码惩处,但仍可根据其他信息识别出为杨某。该托福名单为托福单元依据公示法子进行公开,但已在公示期满后赐与删除。杨某发现林某发布的著作后,便向林某发送微信见告其已组成侵权,但林某未予删除或修改。

  同样无果的情况下,杨某将林某诉至法院,主张林某发布的涉案著作中公开了我方的姓名、学校、专科、学历信息,侵害了个东谈主信息职权,条目林某住手侵权、赔礼谈歉、抵偿经济损结怨精神挫伤劝慰金。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以为,关于经企业公示法子正当公开的托福名单信息,若名单中东谈主员明确停止行径东谈主在其他平台公缔造布的,行径东谈主应立即住手惩处行径。若行径东谈主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住手的,将组成对个东谈主信息职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林某删除涉案微信公众号著作、向杨某赔礼谈歉并抵偿合理支拨用度。

  【说法】我国个东谈主信息保护律例则,个东谈主信息惩处者不错在合理的界限内惩处个东谈主自行公开大概其他依然正当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个东谈主明确停止的以外。个东谈主信息惩处者惩处已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对个东谈主职权有紧要影响的,应当依照本律例则获得个东谈主愉快。

  本案中,涉案著作中托福名单截图包含有杨某的姓名、院校、专科与学历,属于杨某的个东谈主信息。上述个东谈主信息经用东谈主单元公示法子正当公开,并无笔据阐明其对杨某个东谈主职权有紧要影响,林某在发布杨某上述个东谈主信息时,无谓获得杨某愉快。在杨某明确默示停止其惩处前,林某发布涉案著作的行径不组成侵权。但是,杨某明确停止林某惩处其个东谈主信息后,林某未实时对公众号本色进行修改大概删除惩处,根据法律功令,此时林某“搬运”杨某个东谈主信息的行径组成侵权,法院据此判令其承担住手侵害、赔礼谈歉等侵权包袱。

  审理法院教导,个东谈主信息惩处者在合理界限内惩处依然正当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无谓获得天然东谈主的愉快,成心于充分推崇个东谈主信息的信息流动价值。然则,这并不料味着个东谈主对依然公开的个东谈主信息失去十足的限度权。为保险天然东谈主的东谈主格尊荣妥协放,调遣各方主体利益的相对均衡,法律明确了个东谈主明确默示停止他东谈主惩处其已公开个东谈主信息的,个东谈主信息惩处者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惩处该公开信息。

  (案例起原:最妙手民法院,本报记者魏哲哲整理)

  《 东谈主民日报 》( 2024年11月21日 17 版)